识别标记权是指在商标法中,为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可以通过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获得的专有权。实用新型权则是指针对实用性较高的新颖技术方案或者形状结构等设计的专利权。识别标记权和实用新型权是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其保护对象和保护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差异。虽然两者有区别,但在某些情况下,商标的设计特征也可以作为实用新型的申请。这意味着,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商标的识别标记可能成为被保护的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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