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为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出的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租住公租房,而公租房的承租人不实际居住的,要退回公租房,不能擅自将公租房转租给其他人。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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