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发生的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1:26:29
房屋租赁中发生的纠纷怎么处理
可通过下列措施处理。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仲裁法》第25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导读可通过下列措施处理。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仲裁法》第25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可通过下列措施处理: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25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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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发生的纠纷怎么处理
可通过下列措施处理。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仲裁法》第25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