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物权转让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哪些房子不能转租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能转租的房子如下:
1、租赁合同约定不可转租的房子,不能转租。
当初签的合同中怎么说,就怎么做,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其实,对于这一点主要还是合同没有明确,所以,建议就是在确定承租转租来的房子的时候,尽量让转租人拿出租赁合同,自己就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可以承租。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等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对于这些情况,实际中其实很难判断,要是没遇上原房东,那么这些情况就只能听承租人自己单方描述,真实性有待验证。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在承租的时候,对方既然已经表明是转租人,那就可以要求对方给原房东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消息。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
这一点主要是在原先的承租人承租后,房子因为被卖掉或是被抵押,这样就导致租赁合同发生实质变更,如果真要承租转租的房,那就按照转租合同随之变更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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