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
1、干预程度不同;
2、福利待遇不同;
3、用工形式不同;
4、主体不同;
5、合同的排他性不同;
6、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雇佣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劳动合同与用工合同的区别?
用工合同是一个泛指,可以包括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以下主要区别:
(1)二者的历史不同。
(2)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3)目的不同。
二、雇佣关系要签合同吗?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雇佣关系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雇佣关系具有随意性,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佣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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