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
1.没有具体凭证支持的债权。
2.属破产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
3.属破产企业应当支出的费用,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
4.债务人已经还款的,不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5.破产企业投资款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
一、法人股份公司破产清算怎么做
股份公司破产的清算是:
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时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确认破产财产,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
4.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
5.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二、个人宣布破产会怎样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第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第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第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第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第六,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三、破产的五个清偿顺序是什么?有什么样的规定?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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