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耐克鞋三包规定:
1、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
2、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3、在这3个月里,如发现有任何除人为损坏的鞋以外,都是给予包退、包换、包修。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维修”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三包政策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商品享14内无理由退换货。
符合14天无理由退换货要求的换货商品的状态,应仍是原购买时的状况、并符合二次销售的条件。具体包含以下三方面要求:
商品完好。即商品表面无划痕、无磨(破)损、无磕碰、无使用、无拆卸等痕迹;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品质、功能;
商品外包装完整。“外包装”系指:生产厂商原包装(不含耐克或物流自行二次封装的纸箱或纸袋)。
法律依据:《国家鞋类三包法》 第六条 三包期内承担包修责任的,鞋类产地在省内的,经营者应当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修复地在省外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应当在“三包”凭证上如实记录每次接受修理日期、维修所占时间、修理部位等情况。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发票价格2%的标准补偿消费者(补偿费最高不超过商品的发票价格),否则消费者可选择更换。 鞋类商品的包修期应当扣除维修占用的时间,并按所扣时间顺延“三包”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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