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发放,且患重病和绝症需增加医疗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若满足特定条件,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由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或员工无法胜任工作且无法调整,或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重大疾病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怎么规定的?
企业能与患有重大疾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由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重大疾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员工换了重大疾病,用人单位直接把员工给开,除了这个时候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应规定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倍劳动补偿金。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患有重大疾病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当于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于患有重病和绝症的员工,医疗补助费还需增加,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和100%。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三十九条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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