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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的由谁管辖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06: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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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的由谁管辖

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3、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4、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5、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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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3、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4、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5、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3、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4、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5、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6、(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治安案件应由谁管辖

一般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相关法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交通事故医疗费由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医院的;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交通事故后遗症由谁赔

交通事故后遗症由肇事者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由谁赔的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责任书作为官方的责任归属认定,是赔偿的重要参考依据。护理费应当由有义务赔偿的一方,来进行承担,而不是受损害需要护理的一方进行承担。如果保险公司介入的情况下,只能在保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肇事的一方或者是其他的责任人进行赔偿。护理费的具体计算一般来说需要综合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护理的人数以及护理周期等。1.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如果护理人员有相应的收入,按照其减少的收入的部分进行赔偿。如果没有收入的情况,则需要按照当地的护理劳务报酬的真实情况的进行赔偿。2.护理人数:一般来说为1人,特别情况下,可以超过1人的限制。3.护理期限:时间的起算一般截止到当事人能够自己的生活的时间为止,如果当事人由于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同正常人一样,成为了残疾人无法正常生活,此时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的情况等,进行判定其护理时间,但是最长不能超过20年。4.护理的级别:不同的受损害程度,所需要的护理级别有所不同,根据当事人的护理依赖度以及配套的器材等进行综合的判定。

交通事故处理的费用由谁出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超出赔偿范围的应当是由责任人员来进行赔偿,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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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3、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4、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5、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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