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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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5 06:21:30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导读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
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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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