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最高院关于超标的查封的规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27 07:13:17
文档

最高院关于超标的查封的规定?

认定是否构成超标的额查封,实际是将查封财产价值与债权金额相比较。所谓的债权金额一般包括主债权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在诉讼保全阶段的比较基准为财产保全裁定确定的金额,在执行阶段的比较基准为执行标的数额。因此,债权金额相对明确,真正的难点在于查封财产价值的确定,对此,通过对法院裁判的梳理。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推荐度:
导读认定是否构成超标的额查封,实际是将查封财产价值与债权金额相比较。所谓的债权金额一般包括主债权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在诉讼保全阶段的比较基准为财产保全裁定确定的金额,在执行阶段的比较基准为执行标的数额。因此,债权金额相对明确,真正的难点在于查封财产价值的确定,对此,通过对法院裁判的梳理。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认定是否构成超标的额查封,实际是将查封财产价值与债权金额相比较。所谓的债权金额一般包括主债权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在诉讼保全阶段的比较基准为财产保全裁定确定的金额,在执行阶段的比较基准为执行标的数额。因此,债权金额相对明确,真正的难点在于查封财产价值的确定,对此,通过对法院裁判的梳理。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法律、司法解释关于如何避免财产保全中超标的查封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对于终局执行中是否超标的查封,因为缺乏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笔者现结合司法实践,就此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谈谈如何避免终局执行中超标的查封、如何处理终局执行中的超标的查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简言之,超标的查封就是指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明显超过债权额,该行为已被多项规定所禁止。超标的查封可能出现在诉讼保全阶段或执行阶段,在诉讼保全阶段的相关案件类型包括执行异议、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等,在执行阶段则主要出现于执行异议及复议案件。以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案件为例,案涉保全行为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会影响申请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对被申请人而言,可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申请人而言,如果存在超标的查封可能导致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最高院关于超标的查封的规定?

认定是否构成超标的额查封,实际是将查封财产价值与债权金额相比较。所谓的债权金额一般包括主债权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在诉讼保全阶段的比较基准为财产保全裁定确定的金额,在执行阶段的比较基准为执行标的数额。因此,债权金额相对明确,真正的难点在于查封财产价值的确定,对此,通过对法院裁判的梳理。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