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放高利贷的,单位可以按照内部规定予以处罚,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本金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还是需要按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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