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问题可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局或工商局举报投诉。投诉渠道包括电话、网络、信件和走访等。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1”。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2日通过,各级监管部门应建立专门机构受理举报。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应予受理并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分析
食品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局举报或工商局举报投诉。投诉渠道:“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专门机构,负责受理举报。接到投诉举报后,该机构要统一编码管理,专人负责,并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明确,并属于本行政区管辖的,应予受理。全部办结的期限一般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食品出现问题当事人应该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局举报或工商局举报投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食品出现问题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卫生监督局举报投诉。生产、销售违法食品的单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查出是否有无照经营行为,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查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可以拨打食品药品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食品质量问题,可及时向以下部门(单位)投诉:
(1)售卖点管理部门;
(2)消费者协会;
(3)监管部门;
(4)司法途径。
结语
食品质量问题,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投诉解决: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局或工商局进行举报投诉,投诉渠道包括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1。各级监管部门应建立专门机构,受理举报,并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本行政区管辖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应予受理。办结期限一般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此外,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属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涉嫌违法主体所在地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举报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出投诉举报。两个以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收到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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