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是不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理由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