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需满足条件,包括双方协议或起诉方式,法院认可必要。抚养权的确定取决于双方基本情况、孩子年龄和双方行为等因素。抚养权变更条件包括一方疾病或伤残、不履行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要如何办理变更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方式如下: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二、抚养权的确定有什么条件
抚养权的确定的条件:
1.双方的基本情况;
2.孩子是否是两周岁以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跟随母亲生活;
3.双方是否存在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条件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结语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方式有两种:双方协议变更和一方起诉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法院的认可。抚养权的确定条件包括双方的基本情况、孩子年龄以及双方是否存在不良恶习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跟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问题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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