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财产分割的。没有财产的离婚纠纷中,和其他离婚纠纷一样,只是对财产这块不需要进行分割。
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诉状两份,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
一、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什么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不同方式离婚,需要的材料也不一样。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二、能委托他人办理离婚登记吗
离婚登记必须由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亲自到民政局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但是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前期有关离婚协议的相关事宜。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好要离婚的,必须签订好离婚协议,针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合意,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亲自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但是法院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原则上必须要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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