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可变为继承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申请公证,将遗嘱继承行为转为继承公证。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包括死亡证明、财产证明、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遗嘱继承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如何变成继承公证
民法典规定,对遗嘱进行公证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可以对遗嘱继承行为申请公证。出具公证书后,就变成了继承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产继承公证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拓展延伸
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中的差异
在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涉及财产继承的重要手续。然而,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一些差异。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是指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经公证机关确认后的证明文件,而继承公证是指继承人合法身份和继承份额的公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不同地区的法律解释和执行方式的差异,遗嘱公证如何变成继承公证的具体程序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在一些地方,可能需要额外的手续或文件来完成这一转变。因此,了解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是确保顺利完成遗嘱公证到继承公证转变的关键。
结语
遗嘱公证是确认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文件,而继承公证则涉及继承人的合法身份和继承份额。在实际操作中,遗嘱公证如何变成继承公证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了解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是确保顺利完成这一转变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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