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新规定:房产登记后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需协议处理,无法协商时法院判定。房产证加名字会使其对房产拥有产权,离婚时对半分,增值部分要分享给妻子。
法律分析
房产加配偶名字新规定:房产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存在分割房产情况,双方可以协议处理。无法协议处理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房产证婚后加名字的问题有:
1、房产证在没有加配偶的名字前,是个人财产。
2、个人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能改变房产的产权。在离婚时,房产还是个人的,不过要依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使配偶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对半分。
4、关于房产增值,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增值部分归您。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对应部分增值要分享给妻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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