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一年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具体是指一方发现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就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后,未发现违法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字后后悔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字后,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对于此请求应当受理。如果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民政局离婚上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年内。具体规定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进行上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书到期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后悔了的,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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