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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出售是否交契税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12: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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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出售是否交契税

法律分析。企业整体出售是交契税的。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等情况,免征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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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企业整体出售是交契税的。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等情况,免征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法律分析:

企业整体出售是交契税的。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等情况,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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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出售是否交契税

法律分析。企业整体出售是交契税的。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等情况,免征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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