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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变更流程及资料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1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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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变更流程及资料

税务登记变更需提供的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变更后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5、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6、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特殊事项。7、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8、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一式两份、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9、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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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税务登记变更需提供的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变更后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5、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6、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特殊事项。7、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8、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一式两份、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9、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

税务登记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变更后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5、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
6、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特殊事项:
7、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8、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一式两份、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9、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
(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如果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址发生变化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迁移条件的纳税人按企业迁移登记的有关规定处理。
(2)不符合迁移条件的纳税人应至原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然后持《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手续。
10、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其他经济性质企业(反之亦然):应至原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然后持《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相关资料至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登记窗口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11、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通知书》。
12、其他有关证明资料一式两份。
税务登记变更办理程序
1、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登记窗口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2、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登记窗口对符合变更条件且资料报送齐全、真实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即时办结;涉及税务登记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换发新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对资料报送不全、内容不真实的申请予以退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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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变更需提供的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变更后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5、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6、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特殊事项。7、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8、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一式两份、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9、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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