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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权在拆迁案件中由哪个部门掌握?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1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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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权在拆迁案件中由哪个部门掌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有强拆权限,行政机关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因此,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法律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于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拆权限,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对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行政强拆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拓展延伸;拆迁案件中的强拆权归属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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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有强拆权限,行政机关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因此,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法律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于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拆权限,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对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行政强拆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拓展延伸;拆迁案件中的强拆权归属问题解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有强拆权限,行政机关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因此,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

法律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于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拆权限,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对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行政强拆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

拓展延伸

拆迁案件中的强拆权归属问题解析

拆迁案件中的强拆权归属问题是一个关键的法律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强拆权的归属主要由城市管理部门掌握。这些部门负责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实际操作中,强拆权的行使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必须经过合法的拆迁决定和相应的行政手续。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当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补偿和安置措施。因此,对于拆迁案件中的强拆权归属问题,需要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公平公正的拆迁实施。

结语

在拆迁案件中,强拆权归属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议题。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行使强拆权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经过合法的拆迁决定和行政手续。同时,相关部门应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补偿和安置措施。因此,对于拆迁案件中的强拆权归属问题,需要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公平公正的拆迁实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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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权在拆迁案件中由哪个部门掌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有强拆权限,行政机关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因此,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法律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于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拆权限,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对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行政强拆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拓展延伸;拆迁案件中的强拆权归属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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