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的具体流程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需要的资料如下: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一式两份的税务登记变更表;
5、经办人身份证。
一、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情形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时间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自申请之日起,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根据各个地域国税局的规定,正常是7-15个工作日,最长时间为40日。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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