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法律分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九部分规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拓展延伸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和实施细则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和实施细则》是为了明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实施细则而制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旨在规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适用条件、证据要求、追溯时效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司法实践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其中,适用范围将明确涵盖的犯罪行为类型和金额标准,实施细则将详细说明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程序,以及追溯时效的计算方法。这一司法解释的发布将有助于加强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打击和防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财产来源不明且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无法说明其来源合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解释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实施细则,有助于加强对该罪行的打击和防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的发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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