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条借款是一
种短周期的个 人贷款,借款 人约定与借款 人一周左右偿 还,最长不超 过一个月,是 一种利率较高 的贷款。贷款 简单通俗的理 解,就是需要 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 按一定利率和 必须归还等条 件出借货币资 金的一种信用 活动形式。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周条借款是什么
周条借款是一种短周期的私人贷款,出借人会与借贷人约定一周左右还款,最长不会超过一个月,因为利息比较高,借贷人很难承受高额这种利息,一般借这种贷款都是短周期急需钱周转的人,周期较短,正规渠道借不到才会借高息贷款,这种贷款属于高利贷范畴。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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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贷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向对方借钱的一方称为借款人,借出资金的一方称为贷方。根据贷款人的不同,贷款合同可分为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和自然人贷款合同。两者都属于典型的产权转让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是借款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律对借款人的资格没有任何。贷方是贷款的一方。可以是符合条件的贷款人的法人,即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经营金融业务资格的其他金融机构。其他民事主体也可以进行民间借贷,也是合格的贷款人。
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相比,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 付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相应的经营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要承担按时归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付息义务是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因此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就此而言,该合同不同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后者是无偿合同。当事人对利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存在利益。
2. 要式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不是书面形式,当事人对合同关系的存在有争议的,推定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了,则合同成立。在这方面,合同也不同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 。
3. 诺成性。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成立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依法设立的,自设立之日起生效。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和效力不以放款人贷款的交付为重要内容,因此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为承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不同,在贷款人提供贷款时成立 。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相比,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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