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过
户必须有合 同,房屋买 卖没有过户 的,合同有 效。《物权 法》第十五 条规定,当 事人之间订 立有关设立 、变更、转 让和消灭不 动产物权的 合同,除法 律另有规定 或者合同另 有约定外, 自合同成立 时生效,未 办理物权登 记的,不影 响合同效力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房屋买卖不签合同能过户吗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不签合同不能过户。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房屋买卖不签合同能过户吗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不签合同不能过户。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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