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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 同纠纷》是 2010年 01月法律 出版社出版 的图书,作 者是邓基联 。本书主要 讨论了房屋 买卖过程中 常见的纠纷 ,并提出相 应解决办法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我于2010年9月通过中介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用于2011年9月结婚之用,该屋尚未交付,
您好,您已经跟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请仔细看看,是否有定金转房款的条款,确定下现在这3万元是定金,还是房款。如果是定金,后期赔付是遵照定金罚则处理,如果已经是房款,那么就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一般来说约定的违约责任会是约定房价款的10-20%。您看下您可以如何去主张。
第二,看您的说1月份,领钥匙?这个房子您买的是期房?这里会涉及到第二个问题,禁止期房转让,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就属于期房,那您如果签的是《房屋买卖合同》那该合同是无效的,不会支持这个合同。您比较吃亏,这类房子购买时,就存在这种风险,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权益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是这种情况,建议您跟业主协商下如何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实在闹僵了,拿三万,也就这样了。【不知道现在房产证下来没有,如果下来了,估计可以往合同效力待定,现在已满足生效条件上靠,这种中间房产证下来的情况,我没有听到过实际判例,不过如果是这种情况,真到打官司那一步,建议您可以主张一下看】
第三,如果不是期房,从合同法的角度,一般是主张保护诚信,合同除非不能履行了,否则是支持合同继续履行了,所以您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应该是会得到支持的。但是您要注意房子动向,如果业主把房子过户了,那合同就无法继续履行,只能是按照合同探讨违约责任了,赔钱了。要防止这个,只能是准备随时去查封他的房子,让他无法交易。这样您想合同继续履行才会有保障。
第四,其妻子不知道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理由比较牵强,您属于善意第三人,因为您无法知道他家里的情况,房屋价格也属于市场价格,即使有问题,也是李某先承担责任,然后他再对她爱人承担责任。这点支持您的可能性很大。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妻子知道,当然会更好,比如中介的证言等。按道理签合同一般会要求他出示一份配偶同意出售证明的,不知道你们当时为什么没有这么做。
第五,不知道他贷了多少钱,提前还款利息如何会有一万多,正常提前还款一般是没有违约金的,从缓和问题的角度,可以看看具体费用是多少,然后再去协商下去解决。这样可以堵住业主的嘴。事情发展到现在,如果花几千元钱,能够让合同继续履行,我想比打官司要合适的多,打官司也有成本。(当然如何去协商您也需要想想,看业主的样子别是个得寸进尺的主【比如说付些钱,然他先把房子交付给您,这样不管装修不装修,先把使用权拿到手,这样您还能有点主动权,要不就被动了,像现在,估计您手上没有他的任何东西】)虽然遇见这样的业主是很生气的,最主要您还要结婚,别为了几千块钱置气,把自己的大事耽误了,换个角度想,找个平衡。比较建议您权衡一下,如何解决。
补充下,如果手上有什么能阻碍业主交易的原件,可能也是您与业主谈判的筹码(至少能降低房产转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的概率),您要好好保管, 最后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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