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1:22:20
每处宅基地给予20万元综合补偿。对安置对象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安置对象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扣除后,对剩余部分及房屋的附属物进行价格评估认定,依据认定结果确定补偿数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给予每处宅基地5万元补助及奖励。安置对象不选择50平方米房屋安置的,按每平方米7000元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法律依据:《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二条 每处宅基地给予20万元综合补偿。对安置对象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安置对象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扣除后,对剩余部分及房屋的附属物进行价格评估认定,依据认定结果确定补偿数额。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给予补助及奖励。(一)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给予每处宅基地5万元补助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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