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1:26:33
与股东资格继承诉讼法院的规定是按照我们民事诉讼法律当中来,根据公司所在地来进行一个人民法院确定,《民事诉讼法》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是什么。(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实质性证据不具有形式化证据的特征和证明功能,只是证明某个主体有出资行为,而实际出资并不当然取得股东资格,故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如实际出资者与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不一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应坚持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记载为准确认股东资格。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