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1:25:51
甲方(用人单位):***市***有限公司乙方(劳动者):甲、乙双方就乙方在XXXX年4月13日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友好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一、受伤事实确认:XXXX年4月13日乙方在甲方生产场所作业时,在5米高作业平台摔下,当时甲方在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致使乙方坠地受伤,乙方身上创伤五处,1、左眼眼睑缝合数针,致使左眼不能完全睁开,视力受到影响,2、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术后恢复好之后,左手力量受到影响,不能做重活,3、左腿髋臼骨折,恢复好之后,行动受到影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4、左侧骨盆骨折,恢复之后对正常行动产生一定的影响,5、左脚第五趾粉碎性骨折,对正常的站立及行走产生一定的障碍。甲乙双方对以上伤情及伤情对以后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确认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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