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1:14:59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提供了举证方法给劳动者,即劳动者应提供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条例规定的证据的第14条和第15条。1.首先,劳动者应提供证据证明劳动人员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确定该关系之后应有证据证明工人在事故中受到伤害。2.同时,应提供证据证明工业事故发生在工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或工作的原因。3.最后,工人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为证明劳动关系个人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工资收据证明包括银行卡,工资单,雇主签发的工作证,服务证明,徽章等。2.“报名表”、“登记表”等,工人和同事的出勤记录,工作纪律或书面证明由雇主填写。员工无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但必须至少提供一种材料。以便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了雇主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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