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1:08:08
私立学校学费退费标准。一、注册前休学者,免缴费。二、注册后上课前退、休学者(正式开始上课日收件者适用本条),学费退还23,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全部退还。三、上课后未逾学期三分之一(依各校行事历计算,以下均同)而退、休学者,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退还23。四、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一,未逾学期三分之二而退、休学者,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退还13。五、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二而退、休学者,所缴各费均不退还。法律依据:《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学生退学学费(专指学费)退款。1、新生报到缴费后,因体检不合格,学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或经劝留无效、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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