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6:02:17
法律分析:非法人型民办非单位的民事责任非法人型民办非单位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之后即具有完全的民事主体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但因其财产缺乏独立性,在民事活动中不能承担。换言之,非法人型民办非单位财产的不完全独立性,决定了其民事责任能力的不完整性,在其本身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举办人要用其个人财产予以清偿。因此,非法人型民办非单位是一种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民事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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