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04:01:19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不受时间、次数、恶劣程度的限制,但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过于宽泛地适用该罪名可能不合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追究有特殊要求,只有超过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法律分析;《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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