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04:56:58
法律分析: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违反了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社保征收机关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交纳滞纳金。如果经社保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用人单位仍不按期缴纳的,社保征收机关有权按照单位欠缴的社保费用,对单位处以1至3倍的罚款。实践中,员工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社保征收机关依然有权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单位补缴后,就员工应当缴纳的部分,单位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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