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0 01:36:50
法律分析。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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