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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0 02:51:13
法律分析。摇号选房应坚持刚需购房人优先原则。公证摇号选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比例30%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人选房。参与摇号的刚需购房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3.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4.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记载年龄为准)。摇号步骤。(一)选房资格摇号。1.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选房资格名额不少于准售房源总数的30%。如刚需购房人数少于准售房源总数的30%的,所有刚需购房人直接获得选房资格;2.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二)选房顺序摇号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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