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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31 05:45:59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子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法律也讲求人道,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履行职责时除非紧急情况,否则不得扰民。所以,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可以执行行政强制的机关有哪些。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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