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9:58:47
(一)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有讲究。并不是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都一定会受理。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有一定的要求和技巧。在拟定借款合同时,不要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对于管辖的约定应当明确而具体,避免发生误解与分歧;不能突破与纠纷的关联性而约定管辖。根据《民诉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纠纷也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3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