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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9:58:27
有关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内容,可以参考以下eitic。一、办理管辖权异议的期限。(一)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1992年,我国制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但对于办理管辖异议的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却没有作出规定。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但这仅针对于经济案件而言,对于传统民事案件并不当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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