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22:23:25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