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21:57:19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当月迟到很多次公司不发上个月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多次迟到如果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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