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21:48:53
一、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因下列情形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人和其配偶。①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的。②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双方,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③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二、登记要件;①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④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⑤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三、收费标准;(一)婚前房产证加名资料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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