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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21:40:44
夫妻离婚后,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包括尚有未处理的共同财产或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对于有上述行为的一方,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另一方发现后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分析;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能要求在离婚后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例如: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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