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2:11:31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按照规定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一)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营地点(指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1.营业执照。2.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3.国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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