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2:05:42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按有关法律、规章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一)擅自发行银行卡或在申请开办银行卡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计息和收费标准的。(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卡账户及交易管理规定的。第五十八条发卡银行未遵守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控制指标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给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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