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2:00:56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二者是不同的罪名。具体而言,二者有如下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一、非法侵占立案标准。非法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下:1、侵占金额在2万元以上,少于200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吞金额超过200000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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