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2:13:46
法律分析:申请书、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按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法定形式的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六条 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