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2:22:05
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收入、生活水平或抚养能力有了很大的变化时,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参考案例陈某与王某2006年登记结婚,2008年儿子小王子出生,而双方因性格差异导致矛盾加深,2009年,男方带走孩子并表示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签署离婚协议,就不让女方看到孩子,女方恐孩子受惊,签署了内容为“双方育有一子小王子由男方王某抚养,女方陈某不承担抚养费。小王子年满三周岁之前可随母方生活,年满三周岁后,应随父生活”的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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