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2:30:23
法律分析:一、办事程序。1、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审批机关验证。3、设立民办学校。4、考查、审批。二、申报材料;(一)申请筹设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二)申请正式设立应提交下列材料。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承诺时限;3个月(每年2月份和9月份统一)。四、收费标准;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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